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報告名稱 |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 編號 | QCTC-ZXZ-1706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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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用人 |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杜莊鎮北高莊村 |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郭建娜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黃愛云 | ||
報告編制人 | 宋志義、郭建娜、王金鵬 | |||||
評價組成員 | 宋志義、郭建娜、宋志義、盧中偉 | |||||
現場調查人員 | 郭建娜、盧中偉 | 時間 | 2017.11.6 | |||
采樣人員 | 王川、王宇宏 | 時間 | 2017.11.30-12.2 | |||
檢測人員 | 李靜彤、康俊 | 時間 | 2017.11.30-12.3 | |||
項目簡介 |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位于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杜莊鎮北高莊村,成立于2003年04月04日,法人代表吳曉林,營業執照核定經營范圍:玻璃纖維、玻璃纖維布制造、銷售;其他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除外)銷售**(依法需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生產過程存在玻璃棉粉塵、甲醛、噪聲、高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其中甲醛為確認人類致癌物。《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2017〕第81號)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以下統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單位在可行性論證階段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建設項目在竣工驗收前,建設單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關于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1〕98號)規定:未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的建設項目,企業應盡快進行職業危害檢測、評價。 為貫徹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范,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明確公司生產過程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確定職業病危害風險類別,明確職業病危害防護的特殊要求,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于2017年10月25日委托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對其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接受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委托后,我公司評價部成立了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項目組,2017年11月6日評價人員對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了現場調查。我公司檢測人員于2017年11月30日~12月2日進行了職業病危害檢測。 在評價過程中評價項目組成員指導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有關人員完善了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立了職業衛生檔案、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在作業場所增設了警示標識,修訂了個人防護用品發放標準。 評價項目組依據對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的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編制了《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評價報告書反映了在評價期間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衛生管理的改進情況。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有關人員對《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進行了用人單位內審,同意報告內容。 |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是玻璃棉粉塵、甲醛、噪聲、高溫等職業病危害因素。本次檢測共出具3項9個檢測結果,結果上料崗位噪聲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未達到行動水平;其余3個噪聲崗位均超過職業接觸限值,為Ⅱ級噪聲作業。其他檢測結果均符合職業接觸限值要求。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匯總見下表。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 項 目判 斷存在問題簡要說明1.總體布局符合-。2.工藝、設備布局符合-。3.建筑衛生學符合-。4.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檢測13項,3項檢測結果超限。5.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不符合生產車間產生粉塵,未設置排風除塵設施。6.職業健康監護不符合未進行各階段的職業健康檢查。7.個人防護用品符合-。8.輔助用室不符合高溫車間應設休息室。9.職業衛生管理組織機構符合-。10.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符合-。11.職業病危害告知不符合存在甲醛的作業場所未設置甲醛危害告知卡。12.職業衛生培訓符合-。1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不符合未進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14.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不適用本次評價為該公司首次職業病危害評價。1、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總體布局情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2、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工藝、設備與布局情況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規定。 3、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建筑衛生學符合有關職業衛生標準規范要求。 4、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崗位進行13項檢測,3項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5、防護設施與應急救援設施設置情況不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生產車間生產粉塵,未設置局部排風除塵設施。 6、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健康監護工作不符合有規章、標準規范要求。未組織進行上崗前、在崗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7、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個人護用品發放標準已修訂,修訂后個人防護用品配置符合有關標準規范要求。 8、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輔助用室設置不符合《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要求。高溫作業車間未設置休息室。 9、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衛生管理基礎工作應進一步與加強。應加強職業健康監護;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應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采納實施本評價報告提出的建議,今后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勞動者職業健康可以保證。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所屬行業為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玻璃纖維和玻璃纖維增強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纖維及制品制造(行業分類代碼3061)。生產過程存在的甲醛為高毒物品。依據《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安監總安健 〔2012〕73號),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不存在《關于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中規定的調整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的條件。 撫寧縣億陽玻璃纖維廠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建議: 1、結合部分作業場所噪聲檢測結果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情況,加強勞動者教育,督促其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2、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休息室。 3、在生產車間設置局部排風除塵設施。 4、應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5、應在涉甲醛作業場所上料處設置甲醛告知卡。 6、應更改車間工人與庫房包裝工的工作制度,使其滿足勞動法關于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規定。 7、今后有勞動者上崗,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防止職業禁忌證者上崗;離崗時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發現需復查的勞動者,及時安排復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要覆蓋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人員及需要檢查的項目。 8、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要求,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9、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10、購置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儀器,實施由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檢測。每月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將檢測結果記入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勞動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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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組評審意見 | —— |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 審批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