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要求堅決遏制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
為積極穩妥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產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其他產能過剩行業的化解工作,國務院2013年10月6日印發(國發〔2013〕41號)《關于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根據行業特點,分別提出了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分業施策意見,并確定了當前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8項主要任務:一是嚴禁建設新增產能項目,分類妥善處理在建違規項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頓已建成的違規產能,加強規范和準入管理。三是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引導產能有序退出。四是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五是努力開拓國內有效需求,著力改善需求結構。六是鞏固擴大國際市場,拓展對外投資合作。七是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加強企業管理創新,增強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動力。八是創新政府管理,營造公平環境,完善市場機制,建立長效機制。
對產能嚴重過剩行業,要根據行業特點,開展有選擇、有側重、有針對性的化解工作。
平板玻璃行業分業施策:
制修訂平板玻璃和制品標準和應用規范,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改造中使用符合節能標準的門窗,鼓勵采用低輻射中空玻璃,支持既有生產線升級改造,提高優質浮法玻璃原片比重。發展功能性玻璃,鼓勵原片生產深加工一體化,平板玻璃深加工率達到50%以上,培育玻璃精深加工基地。加快河北、廣東、江蘇、山東等重點產區和環境敏感區域結構調整。支持聯合重組,形成一批產業鏈完整、核心競爭力強的企業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