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背景下加工企業存在的四種類型
第一類:需要進行債務再融資的企業
該種企業本身的運營效率沒有問題,負債率也不是很高,投資回報率能夠覆蓋債務融資成本,但由于債務期限短于投資回收周期,導致企業在流動性緊縮的背景下可能面臨再融資壓力。這類企業只需要通過適當的債務再融資就可以化解危機。?
第二類:需要引入股權資本的企業
企業本身的運營效率沒有問題,投資回報率也較高,但由于負債率較高,導致債務融資成本過高,低谷中的抗沖擊能力較弱。這類企業需要通過適當引入股權資本來降低負債率和債務融資成本,進而提升低谷抗沖擊能力。
第三類:能夠被整體并購的企業
該類企業本身的運營效率較差,投資回報率低,但資產本身還有利潤空間,但在低周轉和高負債下,利潤空間正被財務成本迅速侵蝕。這類企業更適合被優質高效的企業并購,以提升資產周轉效率和降低債務融資成本,釋放資產本身的利潤空間。
第四類企業:只能被分拆出售的企業
該類企業本身的運營效率和資產質量都不是很好,資產的利潤空間已經被高成本所吞噬,這類企業只適合進行資產層面的分拆出售,且售價相較于原始成本至少要有20-30%的折讓。?但由于公司的負債較高,每年的利息支出就占到銷售額的一半以上,真實的股權價值已難以估算。
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唯一的辦法是將資產折價出售,以盡快止住不斷流失的股東價值。與公司層面的股權轉讓相比,資產層面的債務相對清晰,估值簡單,轉讓協議也更容易達成